2022年度天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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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滁政务办〔20222),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主动公开:经济领域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监督保障等。

    (二)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公开水平、基层公开效果、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等。

    (三)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政策解读形式、政策咨询服务等。

    (四)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公报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2022年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年度考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日常测评3个环节。

    (一)年度考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测评时间:20221219日至2023120日。

    测评方式: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镇,县直各被考核单位年度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新闻发布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政务公开创新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等情况,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21219日至2023120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三)日常测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开展日常测评,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反馈和滁州市政府对我市考核情况予以打分。

    以上3个环节考评结束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考评结果计入天长市202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 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天长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1215

     

     

     

     

     

    附件1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6个)

    秦栏镇、铜城镇、汊涧镇、杨村镇、万寿镇、郑集镇、金集镇、冶山镇、大通镇、张铺镇、石梁镇、仁和集镇、新街镇、永丰镇、广陵街道、千秋街道

    二、市直有关单位(28个)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滁州市天长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2

    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一、主动公开(40%

    (一)经济领域信息公开。(9%

    设立专题专栏或公开目录,集中公开稳经济大盘、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纾困、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减税降费和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做好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政策公开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6%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底前完成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

    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年底前完成政策文件库建设,全面汇集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严格执行省级明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四)监督保障。(5%

    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县政府部门,形成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经验交流稿件。

    二、基层政务公开(22%

    (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8%

    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落实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并实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

    (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7%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三)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7%

    围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补齐工作短板弱项,发掘典型经验、创新做法,适时总结推广。

    三、政策解读(16%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6%

    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3%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三)优化政策咨询(7%

    全面开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四、公开平台建设(10%

    (一)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4%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各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4%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通过专栏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完善搜索功能;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政策发布解读咨询兑现“一体化”平台的作用,与政策文件库充分融合衔接,未建设“一体化”平台的地方要积极依托政策文件库向社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兑现等功能。

    (三)做好政府公报工作。(2%

    推进县政府公报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

    五、依申请公开(12%

    (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5%

    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解答依申请公开业务问题。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7%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落实每年一次的业务工作培训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全面准确答复申请内容;明确告知权力救济渠道,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评先评优否决项

    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原因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或败诉;

    在国办测评中被扣分;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雷同、抄袭;

    因信息发布不到位或内容不规范被上级否决;

    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泄露问题被上级监测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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